金融界2024年2月23日消息,云南鸿园电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被昆明市西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3000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01月19日,西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核查举报投诉时,发现云南鸿园电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6家路福康花园北区小区存在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由于物业管理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致使管理对象存在室内消火栓无水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云南鸿园电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违规行为。根据《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云南鸿园电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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