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艺科技(30111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视界达人视界达人 2023-10-24 11.16 W 阅读
原标题:雅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雅艺科技(30111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独立
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和新设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
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求,是保障募投项目整体运行效率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和长远布局,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
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二、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程玲莎女士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
们一致认为程玲莎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程玲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冷军 陈凯


日期:2023年10月24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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