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2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27日、12月28日、12月29日及2024年1月2、1月3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触及涨停。截至2024年1月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29.27元。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涨幅较大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27日、12月28日、12月29日及2024年1月2、
1月3日连续5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累计达61.09%,短期涨幅较大,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月3日,公司所属的“C39计算机、通信与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新静态市盈率为31.64倍,公司静态市盈率为76.31倍,公司市盈率已高于行业市盈率。
再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产品不涉及MR整机设备或模组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学镜头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截止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关注到近日有媒体将公司列为MR混合现实概念板块的报道,公司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产品不涉及MR整机设备或模组,公司目前拥有的动作捕捉镜头仅属于MR设备的配件产品,主要用于辅助终端客户在大型影片拍摄过程中将活体动态行为与虚拟场景结合拍摄的需求,并非用于家用消费级可穿戴MR设备产品,目前该类镜头产品出货量较小,对公司收入影响较小。
三、其他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在上证 e互动就投资者关注的公司是否涉及 AiPin、华为自动驾驶合作、光刻机反光镜片、车载及激光雷达等相关产品等问题进行了1、公司无相关AiPin产品;
2、公司未与华为自动驾驶合作;
3、公司无光刻机反光镜片产品;
4、有关公司车载业务的布局及进展已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2022年公司车载产品实现营业收入0.93亿元,占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5.93%,但目前尚未统计2023年车载业务相关收入情况,详细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5、公司目前车载激光雷达涉及的镜头产品尚处于研发阶段未实现量产,车载激光雷达业务后续存在不确定性。
除前述情况外,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业绩波动风险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82%,公司本年前三季度业绩与上年同期对比存在一定下滑。
五、其他影响事项
公司前期披露了《力鼎光电股东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3-040),近期股价波动期间,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格依据前述披露的减持计划于2023年12月27日通过竞价交易合计减持本公司股票86万股,合计减持金额为1,719.14万元,上述减持股东主要为公司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目前,前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前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票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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