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按贵司2023年10月21日的公告,拍卖竞买方如果减持,需预披露,为什么贵司2024年2月2日的公告中,三个拍卖竞买方,都已经减持,但确没有预披露公告呢?
天融信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一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披露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公司股票出现非理性下跌,公司是否考虑紧急停牌应对改极端状况?
天融信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已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及董事、高管增持股份计划,均在积极实施中。公司管理层始终致力于努力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对公司基本面有着坚定的信心,相信其最终会体现到公司价值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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