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雷晨 北京报道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用真金白银回购股票,能够向市场传递积极信息,在维护市场平稳运行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1月26日下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下称“中上协”)方面获悉,2022年至2023年两年间,1836家A股上市公司累计公告3484条回购预案,回购股份178.42亿股,回购金额1821.89亿元。
从回购方式来看,主要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和定向回购两种。其中定向回购占比较小,主要因股权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资格以及业绩承诺补偿的回购注销,具有小额零星的被动特征。
相较于2022年,2023年上市公司回购金额同比增长586.89亿元,增长108.82%,其中去年2月份回购金额同比增长近30倍,去年12月份回购金额达到350.73亿元,为2023年以来回购金额最高月份。
制造业公司回购占比较高
中上协数据显示,以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回购成为上市公司回购的主流。
剔除停止实施回购的情况,1122家上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回购,回购股份122.63亿股,占整体回购股数的68.73%,回购金额1665.56 亿元,占整体回购金额的91.42%。
据统计,头部上市公司领衔回购潮头,有26家公司回购金额超10亿元。与此同时,回购大军中的新生力量也不断涌现,76家北交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1.26亿股,回购金额超9亿元。
中上协指出,上市公司回购情况主要呈现以下五个特征:
一是回购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公告完成率均在八成左右。目前,已完成回购的股份数量99.53亿股,占公告数量的81.16%,已回购金额1326.65亿元,占公告金额的79.65%。有419家公司已公告回购预案尚在实施中,其中有2家公司已过公告实施期限,四成在最近三个月公告回购方案。
二是制造业回购占比较高。回购案例方面,制造业公司回购金额1200.54亿元,占比72.08%。其次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23年回购金额同比增加162.97 亿元,同比增长284.43%。此外,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上市公司回购也较踊跃。
三是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为主。资金来源方面,通过自有资金进行回购的股份数量104.32亿股,占比85.07%,回购金额1443.24亿元,占比86.65%,目前通过外源融资回购尚少。
四是超六成回购用于激励机制建设。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为目的的回购股份数量合计76.24亿股,占比62.17%,回购金额1087.98亿元,占比65.32%。
五是以市值管理为目的的回购占比大幅提高。以市值管理为目的的回购19.54亿股,占比15.93%,回购金额173.37亿元,占比10.41%。2023年以市值管理为目的的回购金额同比增加18.14亿元,同比增长23.37%。
注销式回购“含金量”更高
值得注意的是,越来越多的A股上市公司将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无论是公司数量、注销股份还是涉及金额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经营盈余是继续留在公司再投资还是选择回报投资者,回报投资者是选择现金分红还是回购注销股份,需要进行严谨决策。
在市场估值相对有吸引力的情况下,注销式回购会提高每股收益和股东权益,同时还能起到优化股权结构与节税的作用。
譬如,国电电力(600795.SH)在2020-2021年间实施三次回购并注销股份共计18.15亿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24%,向市场传达公司价值被低估的积极信号,发挥回购维护公司价值的作用。
在港美股市场,通过实施股份注销以满足市值管理需求的回购比例一直较高,A股注销式回购尚有很大提升空间。
股份回购作为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具有优化资本结构、维护公司投资价值、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2023年12月15日,《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修订发布,旨在提升回购便利度,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合规运用回购工具,积极回报投资者。
中上协表示,随着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对回购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未来上市公司积极合理使用股票回购工具会逐步常态化,这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为构建资本市场长效机制打下良好基础。
国有上市公司回购力度仍需增强
从公司属性看,近两年分别有904家民营控股、93家国有控股公司实施回购,占全部上市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数量的26.58%与6.6%。
其中,民营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数量70.36亿股,占比57.37%,回购金额1070亿元,占比64.24%,国有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数量25.26亿股,占比20.60%,回购金额219.26亿元,占比13.16%。
从增量数据看,2023年,民营上市公司回购金额同比增长148.01%,同比增加455.07 亿元,高于同期国有上市公司383.1亿元。
为何国有上市公司回购力度弱于民营上市公司?在专业人士看来,原因之一在于市值管理在国有企业评价考核体系中占比偏低。
2022年5月,国资委印发《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方案》,提出探索将价值实现纳入上市公司绩效评价体系。但目前仅有部分央企上市公司开展了相关实践,未形成“硬”考核机制。
在业内人士看来,国有上市公司回购力度仍需增强。
1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负责人谢小兵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把市值管理成效纳入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引导中央企业负责人更加重视所控股上市公司的市场表现,及时通过应用市场化增持、回购等手段传递信心、稳定预期,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中上协指出,应进一步优化国有上市公司考核评价体系,在现有的业绩考核基础上引入市值考核指标,先期引入相对市值考核,条件成熟时开展绝对与相对市值指标的考核,以增强管理团队的市值意识和回报股东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切实树立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意识,避免出现单纯追求短时间内市值最大化的为市值管理而市值管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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