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0日讯(记者 杨秀峰)“长江长城,黄山黄河,在我心中重千斤。”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在今日举行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保护黄河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个千秋大计,跟每个人都密切相关。今年1月1日黄河保护法正式实施,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形成了有效的保护黄河的法律制度体系。
赵柯表示,从法治建设方面,就黄河保护法的贯彻实施,生态环境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印发了《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通知》,梳理了黄河保护法条款中涉及生态环境部门的主要职责。从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完善配套、强化执法等方面,要求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黄河保护法的实施准备,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及时向生态环境部反馈。
二是维持法治统一。对涉及黄河流域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对不符合中央关于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不符合环境保护法条款规定的,都要进行修改或者是废止。
三是及时完善配套制度。按照黄河保护法规定,制修订相关的配套文件。比如,已发布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黄河保护法的配套文件。同时,生态环境部还配合其他部门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等一些具体办法的制定工作,并指导地方做好地方立法和地方的制度配套工作。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近日,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经启动,五省份中的河南、甘肃、青海都是涉及黄河流域的重要省份。
赵柯透露,生态环境部还将继续拍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警示片,深入推动“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持续推动流域的清废行动和尾矿库污染防治,着力防范重大生态风险。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推进县级城市和县城黑臭水体的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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