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浦土01 (143878): 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视界达人视界达人 2023-10-17 8.33 W 阅读
原标题:18浦土01 : 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18浦土01 (143878): 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债券代码:143878 债券简称:18浦土 01


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2023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23年 10月 23日
? 本息兑付日:2023年 10月 24日
? 债券摘牌日:2023年 10月 24日

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
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3年 10月 24日开始支付自 2022年 10月 24日至 2023年 10月 23日期间的最后
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 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8浦土 01
3、债券代码:143878.SH
4、发行人: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8亿元。根据发行人于 2021年 10月
12日发布的《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回售实施结果公告》,本期债券存续金额
为 17,412,000.00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年
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 4.24%。

根据发行人于 2021年 9月 17日公布的《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调
整公告》,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第 4年至第 5年(2021年 10月
24日至 2023年 10月 23日)票面利率调整为 3.02%。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8年 10月
24日至 2023年 10月 23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10月 24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兑付兑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2年 10月 24日至 2023年 10月 23
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
为 3.02%,每手本期债券兑付本金为 1,000.00 元,派发利息为
30.20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3年 10月 23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和
剩余全部本金。

4、本息兑付日:2023年 10月 24日
5、债券摘牌日:2023年 10月 24日
三、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 2个交易日前将本
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
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
债券本金及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
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
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
已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上述规定予以明确说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
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
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
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
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
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
网点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

(6)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
务部门
(二)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年 11月 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
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自 2018年 11月 7日起至 2021年 11月 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
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
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根据 2021年 11月 26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公告 2021年 34号),自 2021年 11月 7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
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债券利息。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路 409号
联系人:董佳仪
联系电话:021-68540077
2、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号博华广场 33楼
联系人:时光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号

特此公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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