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52611 债券简称:20宁国债
2020年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2023年分期偿还本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4日(因该日为休息日,实际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10月13日)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3年10月15日(因该日为休息日,实际分期偿还本金日为2023年10月16日)
?本次偿还比例:20%
根据《2020年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2020年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第3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7个计息20%,
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债券本金的 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于2023年10月15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20%的本金(由于2023年10月15日为休息日,实际支付日期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为2023年10月16日)。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交易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0年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2、债券简称:20宁国债
3、债券代码:152611
4、发行人: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7.90亿元
20%、20%、20%、20%的本金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89%,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20年10月15日至2027年10月15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10月15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
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10月14日(因该日为休息日,实际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10月13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和2027年的每年10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100元×(1-0%-20%)
=80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分
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国大道国投大楼
联系人:余乐
联系电话:0563-4110087
2、受托管理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1205
联系人:王欣欣
联系电话:0551-62207814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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