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越达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视界达人视界达人 2024-03-17 11.25 W 阅读

金融界2024年3月8日消息,新昌县越达运输有限公司因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被嵊州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年03月07日,嵊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接到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甘霖中队移交的案件:发现了2024年3月7日10时40分,新昌县越达运输有限公司在嵊张线前良路口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新昌县越达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新昌县越达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构成了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本文源自:金融界

新昌县越达运输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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