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玺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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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羽玺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2814 证券简称:羽玺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2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建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张建军先生、张宏先生、许金海先生、杜志建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上述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本次董事会选举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次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连选连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罗桦槟、吴寿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蒋显全先生、刘洋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上述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本次董事会选举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罗桦槟、吴寿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经营及实际情况等因素,参考市场同行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总体情况,公司拟定独董津贴标准每人税前 80,000.00 元/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较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要求,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罗桦槟、吴寿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计划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四川羽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月 9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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