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39095.SH/1680160.IB 债券简称:PR仙桃债/16仙桃城投债债券代码:152440.SH/2080078.IB 债券简称:20仙桃债/20仙桃债
债券代码:184102.SH/2180440.IB 债券简称:21仙桃债/21仙桃城投债债券代码:270078.SH/2380222.IB 债券简称:23仙桃城投专项01债/23仙桃01债券代码:270079.SH/2380223.IB 债券简称:23仙桃城投专项02债/23仙桃02仙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发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事项背景及原因
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期限已到期,为
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
性和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公司改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新任审计机构。
(二)新任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本公司将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变更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任审计
机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锦辉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
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
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
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从业人员不存
在被立案调查情形。
(三)合法合规性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约定。
二、移交办理情况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事项已经本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决策通过。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变更前后的审计机构相关工作移交已办理完
成。
三、影响分析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影响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本
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为本公司正常业务变动,对于本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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