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欧陆通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海峰 | 联系电话:0755-82805995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汤军 | 联系电话:0755-82805995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林海峰、汤军、彭瑶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1月-12月 | |||
现场检查时间:2023年12月25日—12月26日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 | ||
(二)内部控制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如适用) |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审计部门(如适用)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如适用)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
9. 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 | ||
(三)信息披露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 | ||
2. 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33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条所列)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 | ||
6. 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务等情形 |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 √ | ||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 | ||
2.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形 |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 | ||
(六)业绩情况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33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条所列)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2.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者风险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关要求予以整改 |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无。 |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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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峰 汤军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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