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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业内人士表示,“首单永续债产品的落地,标志着我国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工具取得又一重大创新,将有利于保险公司多渠道补充资本,进一步推动我国保险公司资本工具创新进程。”
获批200亿元,首期发50亿元
据悉,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也被称为“永续债”,指保险公司发行的没有固定期限、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在持续经营状态下和破产清算状态下均可以吸收损失、满足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资本补充债券。
9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称,同意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同意泰康人寿发行和管理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应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2〕175号)、《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3号(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等有关规定。
此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泰康人寿保险应在获得主管部门发行许可的期限内完成发行事宜,并在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就有关发行情况向金融监管总局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在发行节奏上,泰康人寿选择了分期发行永续债,首期发行50亿元,主体和债项信用评级均为AAA级。首期发行结果为票面利率3.7%,发行期限5+N,缴款日为11月9日,上市日为11月10日。
发行资料显示,泰康人寿2022年实现原保费收入1660亿元,市场占有率5.17%,排名第四;2023年1-6月原保费收入1161亿元,市场占有率4.99%。
业内:有利于提高保险业风险抵御能力,保护投资者利益
日前,中信证券(600030)曾在官网发文指出,“2021年12月,原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标志着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在偿付能力新规下,行业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从2021年四季度末的219.7%下降至2022年一季度末的150%,亟需通过永续债品种创新提升核心偿付能力。”
2022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原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可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补充核心二级资本,并提升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市场化定价程度,增强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切实提高保险公司资本吸收损失的能力。
有业内人士表示,推动保险公司发行永续债可进一步拓宽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渠道,提高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水平,有利于提高保险业风险抵御能力,保护投资者利益。
因此,泰康人寿率先获批发行首单国内保险永续债的行为备受关注。中信证券表示,首单永续债产品的落地,标志着我国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工具取得又一重大创新,将有利于保险公司多渠道补充资本,进一步推动我国保险公司资本工具创新进程。
“未来永续债供给或聚焦头部险企,或将对未来资本补充债供给形成冲击。”华福证券表示,由于保险公司永续债能够同时改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因此我们认为未来永续债正式落地,市场发行需求或许会较为旺盛。预计保险永续债的发行人或也将聚焦在一些资本存在一定压力的大体量头部险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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