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滨州分行被罚款30万元,违规转嫁经营成本

视界达人视界达人 2024-01-14 6.78 W 阅读

2023年12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滨州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滨金罚决字〔2023〕17号,光大银行滨州分行(简称:光大银行滨州分行),其违规转嫁经营成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第七十三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滨州监管分局对光大银行滨州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2月5日。

光大银行滨州分行被罚款30万元,违规转嫁经营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迟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责任:(一)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二)违反票据承兑等结算业务规定,不予兑现,不予收付入账,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的;(三)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四)违反本法规定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损害的其他行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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