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龙驰01 (152705): 2020年第一期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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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龙驰01 : 2020年第一期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20龙驰01 (152705): 2020年第一期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债券代码:152705.SH 债券简称:20龙驰01

2020年第一期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23年分期偿还本金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1日
? 分期偿还本金日:2023年12月22日
? 本次偿还比例:20%

根据《2020年第一期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0年第一期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
款,从第3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7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
债券本金的20%,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将于2023年12月22日兑付本期债券发行总量20%
的本金。为保证分期偿还本金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0年第一期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20龙驰01
3、债券代码:152705.SH
4、发行人: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发行总额:4.00亿元
6、债券期限:7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自第3
个计息年度开始逐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等额偿还债券
本金。

7、票面利率:6.000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20年12月
22日至2027年12月21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12月22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

二、本期债券分期偿还本金情况
1、债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1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中,20%比例的本
金将被兑付。

2、分期偿还方案
本期债券将于2023年至2027年的每年12月22日(遇法定
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在分期偿还本金时,投资者账户中的债券持
仓数量保持不变,每张债券对应的面值相应减少。债券应计利息
以调整后的债券面值为依据进行计算。

3、债券面值计算方式
本次分期偿还20%本金后至下次分期偿还前,本期债券面值
= 100元×(1-已偿还比例-本次偿还比例)
= 100元×(1-20%)
= 80元。

4、开盘参考价调整方式
分期偿还日开盘参考价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本次偿还比例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100×20%
= 分期偿还日前收盘价-20
三、分期偿还本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
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
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
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分期偿还本金日2个交易日前将
本期债券的分期偿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分期偿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
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
取分期偿还本金。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泸州市龙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龙马大道三段77
号1栋8楼810室
联系人:刘洪
联系电话:18600372017
2、受托管理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联系人:张璐
联系电话:13219038991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人:黄晗
联系电话:021-68606439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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