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织金大雁煤业有限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365,000元

视界达人视界达人 2023-12-05 6.81 W 阅读

金融界2023年12月1日消息,贵州织金大雁煤业有限公司因违法行为类型行政违法,被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36万5000元整罚款(¥365,000.00)。

据公告内容,贵州织金大雁煤业有限公司在煤矿安全生产操作中存在多项违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不当的通风机供风、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章作业、安全监控中心设备不满足要求、运输巷风筒传感器设置不当和自动洒水装置失效、支护措施不符合规定、盲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无有效探测、电气设备设置不达标、防突作业人员上岗资格问题等。此外,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构成了行政违规行为。处罚决定文书号为黔煤安监执四罚〔2023〕1-123号。

贵州织金大雁煤业有限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365,000元

贵州织金大雁煤业有限公司违反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多个法律法规,触及了多项具体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和第一百零二条等相关规定,应予以警告并结合具体情形处以罚款。审慎考虑到贵州织金大雁煤业有限公司的违法情节和实际情况,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最终作出了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6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以期达到惩前毖后、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效果。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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