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信部、自然资源部下达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 21 万吨、20.2 万吨,分别同比增长 25%、24.7%。2020-2022年,国内稀土矿开采指标年复增长率约26%。在此背景下,处于稀土开采、冶炼下游行业的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思特”)正向资本市场“迈进”。
观其背后,拟上市创业板的英思特,其研发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均值。同时,英思特核心技术人员未入职或已参与核心技术专利申请,令人费解。另一方面,报告期内,英思特的销售收入应用于终端苹果产品的比例超六成,存在重大依赖。值得注意的是,至2025年苹果设备中的钕铁硼将完全使用再生稀土元素,在再生领域的布局,英思特或落后于其他稀土永磁材料应用器件供应商。
问题未结束。一家企业与英思特合资设立子公司次年,该昔日联营方即成为英思特前五大供应商。然而,二者披露的交易数据“对垒”。巧合的是,英思特与该供应商的审计机构为同一家,信息披露现疑云。
一、研发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均值,核心技术人员未入职却参与专利申请或存蹊跷
创业板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直接关系企业竞争力的强弱,决定企业未来成长空间。而专利作为创新活动产出之一,是技术创新的晴雨表。
反观英思特,其研发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均值。蹊跷的是,英思特核心技术人员未入职便参与核心技术专利申请,而相关专利系英思特自诩自主研发而来。
1.1 此番上市,英思特称其研发投入三年复合增长率为74.8%符合创业板定位
据英思特签署于2023年7月18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本次英思特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英思特选取的创业板定位指标为“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其中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的企业,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
对此,英思特表示,其2020-2022年研发投入分别为1,478.82万元、2,852.51万元、4,518.56万元,三年复合增长率为74.8%,且2022年其研发投入为4,518.56万元。同时,2022年,英思特营业收入为11.34亿元,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故符合创业板定位。
需要注意的是,2020-2022年,英思特研发投入占比或不及同行均值。
1.2 2020-2022年,英思特研发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可比公司均值
据招股书,2020-2022年,英思特的研发投入占比分别为3.94%、4.26%、3.99%。
招股书显示,英思特选取的同行可比公司包括北京中科三环(000970)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三环”)、江西金力永磁(300748)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永磁”)、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海磁材(300224)”)、英洛华(000795)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熊”)、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磁业”)、京磁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磁股份”)、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磁材”)。
据英思特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2020-2022年各年报或招股说明书,2020-2022年,中科三环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8%、1.62%、1.33%;金力永磁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7%、3.93%、4.71%;正海磁材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4%、5.37%、5.19%;英洛华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6%、4.59%、4.71%;大地熊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5%、5.83%、4.97%;京磁股份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5.14%、5.46%;天和磁材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4%、4.18%、4.57%。中科磁业的研发投入占比分别为3.24%、3.65%、 3.41%。
经测算,2020-2022年,英思特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平均值分别为4.29%、4.29%、4.29%。
不难看出,2020-2022年,英思特研发投入占比均低于同行可比公司均值。
问题才刚刚开始,英思特核心技术人员未入职,或已参与英思特专利发明。
1.3 核心技术人员李泽江,入职前即参与英思特核心技术对应发明专利的申请
据招股书,李泽江系英思特核心技术人员之一,于2016年9月入职英思特。
其履历显示,2014年5月至2015年7月,李泽江在杭州美磁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工艺工程师。2015年7月至2016年5月,李泽江在上海骏材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
需要指明的是,李泽江在入职英思特前,或已参与了英思特核心技术专利的申请。
据招股书,截至签署日2023年7月18日,英思特共有22项核心技术。其中一项名称为“海尔贝克组件自动粘合技术”的核心技术,其对应的专利为“海尔贝克组件自动粘合机”,专利号为201510965189.2,技术来源为自主研发。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3年7月18日,英思特及控股子公司已取得20项发明专利,其中15项为继受取得。
据英思特签署于2023年7月18日的《关于英思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英思特的核心技术“海尔贝克组件自动粘合技术”并非行业通用技术。且英思特上述继受取得的15项发明专利均未在生产中实际应用。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一项名为“海尔贝克组件自动粘合机”的发明专利,申请号为2015109651892,申请日为2015年12月18日,申请人为英思特,发明人包括李泽江、冯潼江。截至查询日2023年11月8日,上述专利的案件状态为专利权维持。
也就是说,英思特核心技术专利“海尔贝克组件自动粘合机”于2015年12月提交申请,彼时作为专利发明人的李泽江,还未入职英思特。
不仅如此,英思特昔日核心技术人员,或在离职当年参与同业公司的专利研发。
1.4 2021年8月核心技术人员冯潼江离职,12月或参与同行多项专利的申请
据英思特签署于2016年7月8日公开转让说明书,2012年8月至2016年7月8日,冯潼江担任英思特核心技术人员,职务为总工程师。且2016年6月至2016年7月8日,冯潼江担任英思特董事。
据英思特签署于2019年6月17日的《英思特董事、监事换届公告》,2019年6月15日,英思特提名周保平、冯潼江等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职期限为3年。
据招股书,2021年8月,冯潼江因个人原因辞去英思特董事职位。
简言之,2012年8月至2021年8月,冯潼江先后担任英思特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且冯潼江于2021年8月辞去董事职位。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2021年12月,北京麦戈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麦戈龙”)申请的专利号为2021233565022的专利“一种减少涡流效应的稀土永磁体结构”、专利号为2021231803948的专利“一种具有防错功能的海尔贝克磁铁组件装配夹具”、专利号为2021231809893的专利“一种高效磁铁组件UV固化装置”,共计三项专利的发明人中均包括冯潼江。
需要补充的是,北京麦戈龙与英思特产品相似,或系英思特同业公司。
据北京麦戈龙官网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3年11月8日,北京麦戈龙主要致力于钕铁硼材料的研发、生产整体解决方案和应用开发。且北京麦戈龙产品包括钕铁硼、磁组件,该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电机、新能源汽车电机、传感器、消费类电子产品等领域。
据招股书,英思特主要从事稀土永磁材料应用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单磁体应用器件和磁组件应用器件,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
对比可知,北京麦戈龙与英思特产品均包括磁组件,且应用领域均包括消费电子类产品,北京麦戈龙或系英思特同业公司。
可见,2021年8月,英思特原核心技术人员兼董事冯潼江离职。奇怪的是,同年12月,冯潼江现身同业公司北京麦戈龙专利发明人“名单”。
综上,报告期内即2020-2022年,英思特研发投入占比低于同行均值。值得关注的是,英思特自诩“海尔贝克组件自动粘合技术”为自主研发,然而2016年入职的核心技术人员李泽江,入职前已是该核心技术对应专利的发明人,个中是否具备合理性?此外,英思特原核心技术人员于2021年8月离职,同年12月即为同业公司贡献专利,是否存在技术流失风险?
二、销售收入对终端客户苹果存依赖,产业布局或落后于该客户的其他供应商
作为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巨头苹果,其以严苛标准和极高精度构建了高效的供应链。2019年获得苹果合格供应商资质的英思特,其再生稀土元素的布局,或“ 落后”于苹果其他稀土供应商。
2.1 主要产品为单磁体和磁组件器件,主要应用于电脑、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
据招股书,英思特主要从事稀土永磁材料应用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单磁体应用器件和磁组件应用器件,生产工艺主要环节为精密加工、表面处理、智能组装,主要原材料为烧结钕铁硼毛坯。
同时,2019-2022年,英思特的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包括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
值得说明的是,2020-2022年,英思特超六成的收入来自于苹果终端产品。
2.2 2019年取得苹果供应商资质,2020-2022年创收超六成的产品应用于苹果终端
据招股书,2019年,英思特取得终端品牌商苹果的合格供应商资质,并于2019年10月开始向苹果的制造服务商和组件生产商供货。
据招股书,2020-2022年,英思特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54亿元、6.47亿元、9.76亿元。其中,最终应用于苹果终端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3.93%、64.51%、73.61%,产生的毛利额占主营业务毛利额的比重分别为76.45%、66.47%、79.51%,英思特业务对苹果存在重大依赖。
可见,自2019年取得苹果供应商资质以来,其最终应用于苹果终端产品销售收入占比逐年上升。2022年,该比例超七成,构成重大依赖。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4月,苹果公布2025年其设备中的钕铁硼将完全使用再生稀土元素。
2.3 2023年4月,苹果公布2025年设备中的钕铁硼将完全使用再生稀土元素
据苹果官网发布于2023年4月13日的《Apple将于2025年实现在电池中使用100%再生钴》,苹果公布了一个全新的2025年目标。其中,2025年苹果设备中的磁铁将完全使用再生稀土元素。
此外,2022年,苹果产品中超过三分之二的铝、近四分之三的稀土、超过95%的钨均来自100%再生材料。并且2021年,苹果大幅推进了对100%认证再生稀土元素的使用,占比从2021年的45%上升到2022年的73%。
据墨子沙龙2020年10月24日的公开信息,稀土金属又称稀土元素,是不可再生的战略资源,指镧系元素及同族的前两个元素钪和钇共17种元素。
据大百科全书更新于2022年12月23日的公开信息,再生稀土指的从稀土二次资源中回收得到的各种稀土产品,其中稀土二次资源包括稀土磁性材料等。
也就是说,稀土元素系不可再生的资源,而再生稀土元素指的是从稀土二次资源中回收得到的各种稀土产品。另外,2022年,苹果产品中近四分之三的稀土来自100%再生材料,且苹果公开表示2025年其设备中的钕铁硼将完全使用再生稀土元素。
基于上述情况,苹果的三位稀土供应商已向再生稀土元素行业“进军”。
2.4 苹果共四位稀土永磁材料应用器件供应商,除英思特外三位名供应商已布局再生稀土领域
据英思特2023年7月18日签署的《关于英思特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审核中心问询回复”),2021-2022年,为苹果提供稀土永磁材料应用器件的供应商均为英思特、杭州象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限科技”)、中科三环、华殷磁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殷磁电”)四家。
据象限科技官网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3年11月3日,象限科技设有稀土磁铁和加工废料回收的可持续项目,并帮助供应链建立材料回收方案。
据华殷磁电官网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3年11月3日,华殷磁电绿能环保包括太阳能(000591)模组及再生磁铁投资。
据中科三环2023年8月公布的《中科三环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科三环主要是通过与外部原材料厂商进行置换等方式来进行磁材边角料的回收,能够满足客户在材料回收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据招股书,此次上市,英思特聘请的审计机构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所”)。
据容诚会计所2023年4月27日发布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天和磁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英思特的废料来源于边角废料、磁泥、成品废料,对于废料的管理方式为出售。
即是说,英思特、象限科技、中科三环、华殷磁电系苹果稀土永磁材料应用器件的供应商。其中,英思特将生产过程中的废料出售。而象限科技、华殷磁电均已布局回收稀土领域,且中科三环通过与原材料厂商置换等方式进行废料回收,满足客户材料回收利用要求。
相比于其他三位苹果稀土供应商,英思特再生稀土元素的产业布局或“慢一步”。
概括来说,报告期内,英思特产品销售收入对终端客户苹果构成重大依赖。2022年,苹果产品中近四分之三的稀土来自100%再生材料。不仅如此,2023年4月,苹果公开表示2025年其产品中的钕铁硼将完全使用再生稀土元素。需要说明的是,从稀土二次资源中回收得到的稀土即再生稀土。
而苹果的稀土供应商中,象限科技、华殷磁电均已投资回收稀土项目,且中科三环与原材料厂商置换进行废料回收,而英思特选择将生产过程中的废料直接出售。对比之下,英思特对于再生稀土的产业布局,是否“落后”于同行?
三、合作成立企业次年原联营方成前五供应商,英思特与该原联营方购销数据“对垒”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英思特与其第一大供应商2020年采销数据上演信披“迷局”。
3.1 2019年1月与大地熊共同设立子公司,同年7月大地熊转让所持全部股权
据招股书,包头市英力特(000635)表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特”)为英思特报告期内减少的子公司,2021年8月,英思特、英力特股东分别作出决议,由英思特吸收合并英力特,英力特在合并完成后办理注销登记。
回溯历史。据英思特签署于2019年1月29日的《英思特对外投资公告》,2019年1月29日,英思特与大地熊共同出资设立英力特。其中英思特、大地熊对英力特的认缴出资额分别为1,530万元、1,470万元,占比分别为51%、49%。
据英思特签署于2019年7月1日的《英思特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东变更的公告》,2019年7月1日,大地熊将其持有英力特49%的股权转让给许宝文。
由此可知,英力特为英思特原控股子公司,由英思特与大地熊于2019年1月设立。同年7月,大地熊将其持有英力特的49%股权全部转让给自然人。
值得留意的是,参与设立英力特当年,大地熊即进入英思特前五大供应商行列。
3.2 2019年大地熊现身前五供应商,2019-2022年与英思特累计交易2.6亿元
据英思特2016-2018年年报,2016-2018年,大地熊未在英思特前五大供应商中。
据招股书及英思特2022年9月9日签署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2022年的招股书”),2019-2022年,大地熊分别为英思特第二、第一、第二、第一大供应商,英思特向大地熊采购主要产品为钕铁硼毛坯,采购额分别为1,160.49万元、6,472.3万元、6,024万元、16,822.84万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测算,2019-2022年,英思特向大地熊采购钕铁硼毛坯的金额合计为2.69亿元。
需要指出的是,英思特披露其与大地熊的交易金额或与大地熊公告文件或存“出入”。
3.3 2020年大地熊披露对英思特的销售额,较招股书采购额少409.82万元
据大地熊签署于2021年6月1日的《大地熊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地熊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19-2020年,大地熊对英思特销售金额分别为1,169.66万元、6,062.48万元。且2020年,大地熊向英思特销售的主要产品为钕铁硼毛坯。
据招股书,2020年12月31日,大地熊系英思特第一大应付账款供应商,对应的应付账款余额为2,775.28万元。
由上文知,2019-2020年,英思特向大地熊采购钕铁硼毛坯的采购额分别为1,160.49万元、6,472.3万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测算,2019-2020年,英思特的招股书与大地熊的公告文件中所披露的两者交易额的差额分别为9.17万元、409.82万元。
实际上,英思特与大地熊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等因素,或并未对上述数据矛盾造成影响。
3.4 会计政策变更、合并范围变更等因素,或未对上述采销数据产生影响
据大地熊2020年年报,2020年1月1日起,大地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并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相应的调整了大地熊合并资产负债表与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同负债、预收款项、其他流动负债科目。
于此同时,2020年,大地熊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合并范围变化。
可见,2020年,大地熊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会计估计变更、合并范围变化或并未影响上述数据“打架”情况。
而英思特方面,据招股书,英思特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规定进行财务报表列报。
与此同时,英思特自2020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自2021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自2022年1月1日实施“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且对于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英思特相应的调整了合并资产负债表与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同负债、预收款项、其他流动负债、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递延收益科目。
此外,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英思特于2020年10月合并昆山好品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合并深圳市英思特晶体电波有限公司。且2020年6月19日,英思特设立英思特磁应用(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英思特磁应用”),并拥有其100%股权。
2020年3月,英思特之子公司包头英思特磁应用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2021年12月28日,英力特注销。
不仅如此,2020-2022年,英思特无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即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会计估计变更、合并范围变化等因素,或未对上述数据产生影响。基于此情形,英思特披露的其对大地熊的采购金额,与大地熊所披露的对英思特的销售金额或“对不上”,信披现疑云。
值得说明的是,2021-2022年及2023年1-6月,英思特与大地熊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同一家。
3.5 2021-2023年,容诚会计所及熊明峰同时为英思特及大地熊提供审计服务
据招股书,容诚会计所系英思特审计及验资复核机构,熊明峰、张林清、岳东伟系签字注册会计师。
据大地熊2020-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2020-2022年及2023年1-6月,容诚会计所均为大地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据大地熊签署于2022年3月22日的《大地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2年3月22日,大地熊续聘容诚会计所,其中熊明峰担任项目合伙人。
也就是说,2021-2022年及2023年1-6月,英思特、大地熊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均为容诚会计所,且熊明峰同时在英思特及大地熊提供服务。
也就是说,2019年,大地熊与英思特共同成立子公司英力特,并于当年7月转出全部股权,当年度即进入英思特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中。此外,招股书披露英思特2019-2020年向大地熊的采购金额,与大地熊公告文件显示的交易金额“打架”。值得一提的是,2021-2022年及2023年1-6月,英思特与大地熊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均为容诚会计所,且相关人员均包括熊明峰。面对上述种种情形,英思特信披质量或该“打上问号”。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重重问题下,英思特如何以良好的姿态迎接市场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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